自称小时候受继父一家虐待
26 岁的打工仔王顶,面对来投奔自己的妹妹,并没有做任何安顿,而是直接把她带到车站旁的草地里,连砍10余刀将她杀死。“以前,他们吃剩的饭菜宁可倒掉也不愿意给我吃。”报复继父的虐待,这就是王顶杀人的理由。
9月18日,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审这起故意杀人案,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,被告人王顶当庭认罪。
文/记者王纳
连砍10余刀杀害妹妹
被告人王顶现年26岁,贵州人,仅有小学文化,在深圳做劳务工。检察机关指控,被告人王顶因家庭琐事而对继父及继父的女儿杨某产生怨恨。2009年4月6日,在深圳市龙岗区工作的被害人杨某打电话给被告人王顶,告知自己要回老家,并希望王顶能带些钱给家里人,被告人王顶想起自己平时受到继父等人的不公平对待,便产生了杀害妹妹杨某报复继父一家的想法。
2009年4月13日,被告人王顶打电话给被害人杨某,以要杨某带钱回老家为由,要杨某来其处一趟。
4月14日19时许,王顶携带一把砍刀在深圳市宝安区观澜汽车站接到杨某后,将杨某带至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观湖园工地旁边的草地上,王顶从腰中抽出砍刀逼住被害人杨某,随后将杨某按倒在地,又将杨某的裤子扯下防止其逃跑,后持刀朝杨某的脖子、脸部砍了十余刀,直至被害人杨某不能动弹。王顶杀死杨某后将杨某随身携带的现金1389元及手机等物非法占为己有,后逃离现场。
4月24日,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后发现死者杨某的尸体。数日后,王顶被抓。
自称因小时受虐而想报复
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,王顶当庭表示认罪。据王顶称,他用刀砍了杨某十多刀,但没朝面部砍,他当时喝了不少酒,也不清醒,只想要砍她。
王顶称自己是“孤儿”,母亲在他一岁时就离家了,父亲后来也死了,他在2001年左右被舅舅带到继父家,在继父家住的时间加起来也就一年左右,但这一年中,他觉得自己备受继父和妹妹杨某的侮辱, “他们吃剩的饭菜宁可倒掉也不愿意给我吃。”现在自己出来打工了,继父一家人与自己也没什么联系,但等到用钱的时候就会打电话给他。说到伤心处,王顶哭泣不已。
王顶的律师为他辩护称,王顶刀砍杨某事出有因,因为他受到过继父一家人的虐待,同时和被害人杨某也有过争吵,当时还喝了点酒,砍杨某也是临时起意,没有预谋。律师还提出,根据尸检报告,并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杨某是王顶所杀。
王顶在最后陈述中请求法庭给自己重新做人的机会,他说自己家三代“孤儿”(单传),自己不在了,自己的孩子又要成为“孤儿”了。
被害人杨某的一位堂叔当天到庭,他带来了王顶继父的委托书,作为王顶继父的代理人坐到了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席上。王顶的继父提出了一共24万元的索赔要求,王顶称自己没钱,但在老家有宅基地可以卖一些钱。